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各侨刊乡讯出版单位:
为加强侨刊乡讯管理,进一步规范侨刊乡讯出版秩序,根据省委外宣办和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制定的《加强和改进我省侨刊乡讯管理的暂行意见》,并参照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我局决定开展2009年度侨刊乡讯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范围
对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领有“福建省侨刊乡讯出版许可证”的侨刊乡讯的登记项目进行审核查验。
二.年度核验内容
本次侨刊乡讯年度核验将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对侨刊乡讯出版单位出版内容和出版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审核以下方面:
1.侨刊乡讯是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否坚持对外宣传的宗旨;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出版内容是否存在问题。
2.侨刊乡讯出版单位是否具备必要的办刊条件,是否正常出版,刊号标示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缴送样刊(报)。
3.侨刊乡讯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履行管理职责。
4.侨刊乡讯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刊(报)、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行为。
5.侨刊乡讯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三.年度核验要求
1.登录“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政务网”(www.fjxwcbj.gov.cn),点击“办事大厅”栏目中的“表格下载”处下载《侨刊乡讯出版年度核验表》、《侨刊乡讯出版单位社长总编情况表》和《侨刊乡讯登记表》。
2. 年度核验需报送材料:
(1)书面自检报告。各侨刊乡讯出版单位对照本通知“年度核验主要内容”要求,对本侨刊乡讯2009年度出版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自检报告。
(2)《侨刊乡讯出版年度核验表》一式四份(A4复印纸),并由侨刊乡讯出版单位及其主办、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我局新闻报刊处电子邮箱:fjxwbk@163.com(注:邮件标题请注明侨刊乡讯出版单位名称)。
(3)《福建省侨刊乡讯出版单位社长总编情况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我局新闻报刊处电子邮箱:fjxwbk@163.com(注:邮件标题请注明侨刊乡讯出版单位名称)。
(4)《侨刊乡讯登记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我局新闻报刊处电子邮箱:fjxwbk@163.com(注:邮件标题请注明侨刊乡讯出版单位名称)。
(5)2009年出版的最后三期侨刊乡讯样刊(报)各一份。
(6)侨刊乡讯出版许可证原件。
3. 年度核验程序
(1)省直单位主办的侨刊乡讯由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携上述年检材料至我局办理年度核验。
(2)各设区市所辖的侨刊乡讯在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携上述年检材料,送所在设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验并提出审核意见(设区市所辖的侨刊乡讯上报年检的材料还应同时送一份给当地党委外宣办,外宣办如有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沟通),再至省新闻出版局办理有关核验手续。
四.年度核验时间、地点
1.时间:7月21至7月25日。
2.地点:福州市东水路76号21层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联系电话:87557806转2199,传真:0591-87558447。
请各侨刊乡讯出版单位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并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参加年度核验。逾期未参加年度核验的,我局将视情况予以处理。年度核验结果将通报全省。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