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
为了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我省新闻出版单位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更好地为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在总结2009年度新闻出版企业年报统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新闻出版业的实际情况,我局将开展2010年新闻出版单位上半年经营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报表种类及指标
本次2010年上半年要求上报的福建省新闻出版统计报表和指标如下:
1、图书出版统计报表,主要指标:品种、总印数、总印张、定价总金额、销售总金额;
2、期刊出版统计报表,主要指标:品种、总印数、总印张、定价总金额、销售总金额;
3、报纸出版统计报表,主要指标:品种、总印数、总印张、定价总金额;
4、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统计报表,主要指标:品种、数量、发行数量;
5、出版物发行统计报表,主要指标:数量、销售总金额;
6、印刷统计报表,主要指标: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
7、音像电子制品复制加工统计报表,主要指标:数量、销售总金额;
具体表式见附件。各上报单位填报的报表,可从福建新闻出版局的网站(www.fjxwcbj.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上自行下载“半年报表”。
二、报送对象
2010年上半年福建省新闻出版统计报表的编报对象为,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出版物发行单位,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的印刷单位以及音像电子制品复制加工单位等。
三、报送时间
2010年上半年福建省新闻出版统计报表,应于2010年7月15日前上报省新闻出版局。
四、报送要求
(一)新闻出版统计报表实行属地管理。各设区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日报报业集团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本集团各单位统计报表的编报,以及收集、审核工作,并做好本辖区、本集团“新闻出版业半年统计分析报告”。省新闻出版局法规与产业处负责指导单列直报单位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各类报表的最终汇总和审核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初审实行归口管理。各单位将审核后的报表,直接报送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法规与产业处,同时报送报表的电子文档(邮箱:youting_fz@126.com)。局法规与产业处负责按类型将报表分别交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初审。各业务处应于7月20日前将初审后的报表送交局法规与产业处审核、汇总。
(三)把好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关。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加强组织指导本辖区、本部门各单位做好统计半年报工作,严格基础数据采集的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四)请各设区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于2010年7月25日前将“新闻出版业上半年统计分析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新闻出版局法规与产业处。报告要求简明扼要,突出本部门新闻出版业各领域运行特点,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