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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9 22:10:57
内容概述
 

各 地 市 局
 

 

福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简介
一、福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基本情况
  福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于2002221正式挂牌成立,作为主管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和全市著作权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下设三个职能处室,即综合处、出版物管理处(印刷行业处)、版权管理处。
二、主要职责
1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新闻出版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贯彻落实新闻
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研究起草本市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
地方性法规、条例,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或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负责全市出版物出版、印制或复制、发行的行政管理工作。
3
、编制全市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
4
、受理图书二级批发单位和出版物印制省定企业及非定点企业与专项印制企业的申请,承担省新闻出版局授权管理图书二级批发单位;负责管理图书零售单位、内部资料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企业、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
5
、对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对出版物组织审读、审听、审视和质量检查、监督、评奖;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6
、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承担市扫黄办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性的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书市;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案件查处工作。
7
、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三、领导分工
1
、党组书记、局长俞作尧(办公电话:83393667),负责全面工作。
2
、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国栋(办公电话:87114811),负责版权处、印刷处工作。
3
、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幼波(办公电话:87114206),负责综合处、出版物管理处工作。4、助理调研员吴跃(办公电话:87114946),协助分管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工作。
四、处室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1
、综合处处长:陈思源,办公电话:87114633
2
、纪检监察员:黄文斐,办公电话:87114946
3
、版权处处长:时光,办公电话:87114213
4
、出版物管理(印刷行业)处处长:洪永进,办公电话:87114191
5
、出版物管理处主任科员:王心岑,办公电话:87114192
 
 
厦门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简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实施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2002005号)和《关于市直机关部门管理机构、合署办公机构以及挂牌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委〔2002007号)精神,组建厦门市新闻出版局(厦门市版权局)。厦门市新闻出版局(厦门市版权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和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省制定的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和规章;研究起草本市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定、办法,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或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受理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社和侨刊乡讯、内部资料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以及出版物(含专项)、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申请;受理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事项;负责本市报刊、侨刊乡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驻本市报刊记者站;负责管理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单位;指导并协助各区对打字、复印、名片印刷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对出版物组织审读、审听、审视和质量检查、监督、评奖;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四)受理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
  (六)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承担市扫黄办日常工作。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规划、报批、指导全市性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书市;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措施,组织、协调或参与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案件查处工作。
  (七)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工艺美术作品等),组织或参与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打击盗版活动。受国家版权局、省版权局委托处理或协助处理著作权涉外案件。
  (八)组织和协助组织全市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新闻出版行业学会、协会和各区新闻出版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成员名单
局长:于浩:5335201
魏振宗:5335203
四、科室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出版物管理处(印刷复制管理处):53352155335217
版权管理处:53352105335215
综合处:53352065335205
扫黄办:53281105089441
 
 
 
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简介
一、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基本情况
    2001
年,根据南平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精神,不再保留原南平市文化局,组建成立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20046月,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经南平市编委批准,我局加挂了南平市版权局牌子。对应的省上部门有两个:省文化厅和省新闻出版局。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文化产业、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的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社会文化管理科、艺术管理科、文化市场管理科、出版物与版权管理科和报刊与印刷业管理科(扫黄打非办公室和版权管理办公室)等六个科室。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指示、决定并组织实施。
2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与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平衡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开展文化体制改革。
3
、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文化系统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负责组织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博群文、电影等主管系列的专业职称评审,负责文化系统财务监管、审计和专项资金拨付。
4
、管理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剧种剧团,推动各文化艺术品种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5
、研究拟定文化产业计划,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6
、管理文化市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并指导实施;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计划,研究文化市场态势,指导、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7
、管理电影发行、放映事业,负责市直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经营单位的审批和管理,以及音像制品的审查和非法音像制品的鉴定;负责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
8
、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工作,协调全市性社会文化活动。
9
、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10
、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以及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审批重点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等业务;管理全市广播保护和博物馆(纪念馆)工作。
11
、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
12
、负责全市书报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的行政管理,指导市发行业协会工作。依法管理计算机网络出版工作(除网络新闻外)。
13
、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包含出版物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和打字复印店等其它印刷品印刷)。指导市印刷技术协会工作。
14
、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承担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组织或参与全市出版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指导、协助各县(市、区)出版行政机构的工作。
15
、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依法组织查处全市著作权纠纷案,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16
、组织或协助组织文化艺术工作者、文化市场经营管理者、书报刊队伍及印刷业业主、出版物发行单位和文化与出版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岗位资格或从业资格的培训,按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资质。
17
、承办市政府、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1
、局长、党总支书记曾一帆(办公电话:8833622),主持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和局党总支全面工作;主管文化与出版系统干部人事、财政、基建工作。
2
、副局长、党总支副书记陈星扬(办公电话:8842235),分管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党务工作、纪检监察等工作。
3
、副局长郑万平(办公电话:8842998),分管出版与版权管理、报刊与印刷业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机关效能建设、行风评议、创业竞赛等工作。
4
、助理调研员陈士斌(办公电话:8842235),分管社会文化、艺术管理、对外文化交流、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等工作。
四、科室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1
、办公室主任:赵玉兰,办公电话:8833822
2
、社会文化管理科科长:李家回,办公电话:8842955
3
、艺术管理科科长:杨文弘,办公电话:8842900
4
、文化市场管理科科长:魏才贵,办公电话:8842933
5
、出版物与版权管理科科长:陈琳,办公电话:8832949
6
、报刊与印刷业管理科副科长:周惠珍,办公电话:8842977
 
三明市文化与出版局简介
一、三明文化出版局基本情况:
     三明市文化局成立于1983年。200111月,根据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精神,不再保留三明市文化局,组建成立三明市文化与出版局。2003年底,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加挂了三明市新闻出版局三明市版权局牌子。对应省上的部门有两个:省文化厅和省新闻出版局。我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文化艺术科、文化市场科、报刊印刷科、出版版权科)。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指示、决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与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平衡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
(三)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拟定本系统主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系统财务监管、审计和专项资金拨付。
(四)直接管理市属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单位,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和出版系统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研究、指导并组织开展文化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
(五)管理艺术事业,指导剧(节)目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剧种剧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六)研究拟定文化产业计划,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七)归口管理文化市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并指导实施;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态势,指导、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八)负责对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电影放映、美术品经营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和演出场所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对音像制品放映单位的监督管理。
(九)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协调全市性社会文化活动。
(十)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审批重点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等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纪念馆)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
(十三)负责全市书报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的行政管理。依法管理计算机网络出版工作(除网络新闻外)。
(十四)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依法组织查处全市著作权纠纷案,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承担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加强对群文工作者、文化市场经营管理者、书报刊队伍及印刷业业主、出版物发行单位的管理与指导。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1、党组书记、局长陈丽珍(办公电话:0598-8248666),主持市文化与出版局全面工作。
2、党组副书记王仁荣(办公电话:8251086),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统战、综治、普法、群团、双拥、文物博物、电影市场等工作。
3、副局长陈华清(办公电话:8263727),负责社会文化、专业艺术等工作。
4、副局长吴成城(办公电话:8251086),负责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等工作。
5、助理调研员刘景屏(办公电话:8242259),协助分管机关党委、计生、老干等工作。
四、科室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1、办公室主任:岳跃民,办公电话:8242659
2、监察室主任:郑乾海,办公电话:8242659
3、文化市场科科长:朱益群,办公电话:8223684
4、文化艺术科科长:史建榕,办公电话:8223684
5、报刊印刷科副科长:胡美凤,办公电话:8225028
6、出版版权科副科长:乐发清,办公电话:8225028
 
泉州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简介
一、泉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基本情况:
    200112月,根据泉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组建成立泉州市新闻出版局(加挂泉州市版权局牌子)。泉州市新闻出版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对应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泉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报刊管理科)、出版物管理科(印刷业管理科)、版权管理科。
    挂靠单位:泉州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设机构:泉州市扫黄打非稽查队,为泉州市新闻出版局领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起草本市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的行政管理。审核报批新建出版单位、出版物批发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出版物印刷企业,以及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等项目变更。审批管理报纸、期刊、图书和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经营单位。监督管理驻泉报刊记者站。
(三)对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
(五)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六)协助上级新闻出版机关对中小学课本、中央统编学习材料及其他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租型出版管理、组织印制、发行工作。
(七)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受省版权局委托处理著作权涉外案件。
(八)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
(九)指导市印刷协会、市发行协会和县(区、市)新闻出版行政机构的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省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科室负责人及办公室电话:
1、综合科(报刊管理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叶艳艳,办公室电话:28007771
2、出版物(印刷业)管理科科长张伟宏,办公室电话:28007776
3、版权科科长黄菲菲,办公室电话:28007775
4扫黄办副主任黄奇盈,办公室电话:28007770
5扫黄打非稽查队办公室电话:28007782
 
漳州市文化与出版局简介
     一、基本情况:
    
漳州市文化与出版局是于2001年市级机构改革,在原文化局和宣传部新闻出版办的基础上重新组建的。重新组建的文化与出版局主要职能有:原市文化局负责的管理职能;原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办公室负责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职能;原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的音像制品管理职能;还有后来划入的网吧等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职能。代表漳州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博物、扫黄打非的一个职能部门。200311月,根据省编委各设区市的文化与出版局加挂版权局牌子的文件精神,漳州市文化与出版局对外加挂了漳州市版权局的牌子。
    
机构改革后,文化与出版局领导职数4个,分别是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助理调研员1名;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文化科(挂艺术科牌子)、文化市场科、新闻出版办。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4名,机关事业编制1名。现有人员15名(满编)。下辖21个事、企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稽查队、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物保管所、博物馆、红军进漳纪念馆、艺术馆、画院、图书馆、戏剧研究所、省艺校漳州戏曲班、木偶班、潮剧班;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芗剧团、木偶剧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个,人民剧场、侨芗剧场、向阳剧场、演出管理处;企业单位3个,大众影院、电影公司、美术广告公司。全系统人员总数366人。
    
文化与出版系统设有机关党委会1个,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下辖12个党支部,党员总数122名(其中预备党员4名)。
    
我市的文化市场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和对文化生活需求的不断增长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市文化市场发展迅速。目前,全市共有文化与出版经营单位4000多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318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600多家,书刊经营单位400多家,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近100家,民间职业剧团221家,电子游戏机室70家,印刷企业(包括打字复印店)482家,内部资料出版物11家,书刊批发单位6家,零售、出租店216家,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4家,零售、出租55家,电影发行放映单位393个,网吧400多家,保龄球、台(桌)球室94家,美术品以及其它文化经营单位近200家。随着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深入开展,我市文化市场的规模、档次不断提高,结构、布局得到调整优化,已逐步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指示、决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与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平衡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开展文化体制改革。
    
(三)管理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艺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研究拟定文化产业计划,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五)归口管理文化市场,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并指导实施;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态势,指导、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管理、稽查工作;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六)管理电影发行、放映事业;负责市直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经营单位的审批和管理,以及音像制品的审查和非法音像制品的鉴定;负责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
   
(七)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协调全市性社会文化活动。
   
(八)管理图书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纪念馆)工作。
   
(十)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
   
(十一)负责全市书报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印制和复制、发行的行政管理。依法管理计算机网络出版工作(除网络新闻外)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包含出版物印刷、内部资料性印刷、包装装璜印刷和打字复印店等其他印刷定)。
   
(十三)管理全市著作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依法组织查处全市著作权纠纷案,打击侵盗版行为;承担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市、区)新闻出版行政机构的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一)于建生,党组书记、局长(办公电话:2034859),主持文化与出版局全面工作。
   
(二)张祝发,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电话:2066159),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文管办、文保所、博物馆、纪念馆、画院、艺术中心和老干部、职称评聘等工作。
    (
三)杨智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办公电话:2063366),协助局长分管市场科、出版办、稽查队、党委会、监察室和党建、精神文明等工作。
   
(四)张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电话:2022366),协助局长分管社文科、艺术馆、戏研所、图书馆、芗剧团、木偶剧团、戏曲班、木偶班、潮剧班和妇女、对外对台文化交流等工作。
   
(五)朱东亮,副局长(办公电话:2036068),协助局长分管产业办、电影公司、人民剧场、向阳剧场、侨芗剧场、大众影院、演出管理处、美术广告公司和综治、安全生产、关工委等工作。
    
四、科室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一)简奕耕,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2021033
   
(二)林志仁,文化市场科科长,办公电话:2021916
    
(三)蔡嘉生,新闻出版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2025618
    
(四)江小帆,社会文化科科长,办公电话:2024333
   
(五)孙国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办公电话:2021166

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简介
 一、基本情况:
    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成立于20021月,是由原龙岩市文化局与原挂靠在龙岩市宣传部的新闻出版办公室合并而成的龙岩市政府组成部门,代表龙岩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博物、扫黄打非的一个职能部门。2003年底,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加挂龙岩市版权局牌子。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决定、指示等;研究起草本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与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协调平衡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参与拟定本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经济性宏观调节措施;开展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三)管理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艺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研究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五)归口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拟定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发展态势;指导、监督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稽查工作。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六)管理电影发行、放映事业;负责市直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的管理,以及音像制品的审查和非法音像制品的鉴定;负责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
(七)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协调全市性社会文化活动。
(八)管理图书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纪念馆)工作。
(十)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协助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管理、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和版权贸易。
(十一)负责全市出版物出版、印制和复制、发行的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
(十二)负责全市出版物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审核报批或审批管理出版物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工作;负责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中央和省外、境外及市外新闻出版单位驻本市机构(除广播电视系统外)的审核报批和管理。
(十三)承担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方案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组织或参与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四)组织或指导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工作。
(十五)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组织查处著作侵权案件和协助上级查处涉外侵权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十六)编制全市文化与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队伍建设、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文化与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
(十七)指导、协助各县(市、区)管当地文化、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及协会的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承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一)张耀清、党组书记、局长(办公电话:2320950),主持市文化与出版局全面工作。
(二)郑有扬、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电话:2320910),负责文物博物工作。
(三)游秋春,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电话:2320908),负责艺术社交工作。
(四)张跃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电话:2320989),负责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工作。
(五)李史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办公电话:2331481),负责纪检,后勤工作。
(六)张胜本,助理调研员(办公电话:2322056),负责客家文化研究工作。
四、科室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一)吴杭平,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2330995
(二)罗建中,文化市场科科长,办公电话:2239305
(三)黄晓洪,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办公电话:2280466
(四)丘 韬,文物科负责人,办公电话:2338178
(五)刘荣海,艺术社科负责人,办公电话:2328796
 
莆田市文化与出版局简介
  一、基本情况
  莆田市文化与出版局成立于20024月。根据省、市党政机构改革的精神,组建文化与出版局,把原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办公室负责的管理职能及市广电局管理音像制品的职能归并到市文化与出版局,作为主管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文化产业、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一个市政府组成部门。20044月,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莆田市文化与出版局加挂莆田市版权局的牌子。对应省上的部门有三个: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出版与印刷管理科、文化市场管理科。
  二、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指示、决定并组织实施。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与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平衡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开展文化体制改革。
  ()管理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研究拟定文化产业计划,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归口管理文化市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并指导实施;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态势,指导、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统管电影发行、放映事业;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经营单位的审批和管理,以及音像制品的审查和非法音像制品的鉴定。
  ()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协调全市性社会文化活动。
  ()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纪念馆)工作。
  ()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
  (十一)负责全市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的行政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包含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它印刷品印刷和打字复印店)
  (十三)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依法组织查处全市著作权纠纷案,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受省版权局委托处理或协助处理著作权涉外案件。
  (十四)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承担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工作,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组织或参与协调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五)指导市印刷行业协会、发行业协会和县区文化与出版行政机构的工作。
  (十六)组织或协助组织文化与出版、版权管理队伍培训。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1、党组书记、局长李尚清(办公电话:2688882),主持市文化与出版局全面工作。
  2、党组成员、副局长罗锦枝(办公电话:2688219),负责办公室、文物博物、社会文化、艺术等工作。
  3、党组成员、副局长卓培华(办公电话:2653393),负责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综治等工作。
  四、科室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1、办公室主任:柳青,办公电话:2692819(电话、传真),
  2、社会管理科科长:张玉应,办公电话:2689939
  3、文化事业科科长:蔡莉莉,办公电话:2689939
 
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简介
    一、基本情况
    
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成立于200211月。根据省、市党政机构改革的精神,组建文化与出版局,把原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办公室负责的管理职能及市广电局管理音像制品的职能归并到市文化与出版局,作为主管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文化产业、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一个市政府组成部门。20041月,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市文化与出版局加挂宁德市版权局的牌子,对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内设六个科室:办公室、监察室、社会文化科、 艺术科、文化市场管理科、新闻出版管理科。
  二、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委、政府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指示、决定并组织实施。
    (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与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平衡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开展文化与出版体制改革。
   
(三)管理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
   
(四)研究拟定文化产业计划,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产业运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五)管理文化市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市场发展计划,研究文化市场态势,指导、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整理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六)统管电影发行、放映事业;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市场的审批和管理,以及音像制品的审查和非法音像制品的鉴定;负责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
   
(七)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协调全市性社会文化活动。
   
(八)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纪念馆)工作。
   
(十)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
   
(十一)负责全市书报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印制或复制、发行的行政管理;依法管理计算机网络出版工作(除网络新闻外)。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
   
(十三)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依法组织查处全市著作权工作,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承担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1、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局党组书记、局长翁惠文(办公电话:2866528),主持市文化与出版局全面工作。
 
 2、副局长苏笑容(办公电话:2837327),分管办公室、艺术创作等工作。
 
 3、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德辉(办公电话:2881928),分管纪检监察、文物博物、社会文化、电影发行放映等工作。
     4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良凌(办公电话:2076098),分管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管理、文化产业等工作。
    
四、科室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1、办公室主任:陈德平,办公电话:2862197,传真:2366311
 
 2、社会文化科科长:林华锋,办公电话:2820628
     3
、文化市场科科长:钟仲生,办公电话:2870795
     4
、新闻出版科负责人:郑杏玲,办公电话:2822896
     5
、艺术科负责人:雷志华,办公电话:2826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