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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2.20”贩卖淫秽光盘窝点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0-5-26 16:53:11 阅读次数:650

近日,莆田荔城区人民法院对莆田“2.20”贩卖淫秽光盘窝点案作出宣判: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未遂)判处陈建敏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陈慧钦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09220上午,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前期缜密侦查的基础上,对位于荔城区黄石镇和平村沟边自然村45号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扣盗版光盘47320片,抓获涉案盗版光盘人员陈惠钦。随后,又对其周边一民居进行搜查,现场查获淫秽光盘7776片。此案被列为2009年福建省“扫黄打非”大要案督办案件。

 

                        ( 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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