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法院对晋江“6.12”非法出版物地下窝点案作出宣判: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黎余娥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09年6月12日下午,晋江市“扫黄”办、版权局协同晋江池店镇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在池店镇钱头村一民房内查获一非法出版物批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黎余娥(女)、杨涛(男),当场收缴盗版光碟21117张,非法图书及杂志5880册, 经鉴定,其中淫秽光碟49张、淫秽杂志483本。
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