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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11.23”手机淫秽色情信息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0-6-8 9:05:12 阅读次数:580

2010428,泉州丰泽区人民法院对泉州“11.23手机淫秽色情信息案作出宣判: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龙阳有期徒刑6个月。

20091123晚,泉州市公安局网安处在泉州市丰泽区抓获犯罪嫌疑人龙阳。经查,犯罪嫌疑人龙阳于20099月起管理维护手机WAPwap.ztznw.cn(醉亭智能网),并在该网站论坛上设置“成人中心”模块,里面分设了“影视中心”、“美图中心”、“小说中心”三个栏目,供注册会员上传、浏览淫秽图片、视频和小说。该网站存有淫秽视频l4部,淫秽图片约307幅,淫秽小说78部,注册会员310人。该案为全国“扫黄打非”重点督办案件。

              

                               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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