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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授予厦门市“海峡两岸新闻出版交流与合作基地”
发布时间:2010-6-23 11:26:00 阅读次数:471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复函厦门市政府,同意授予厦门市为“海峡两岸新闻出版交流与合作基地”。

近年来,厦门充分发挥“五缘”优势,以出版交流活动和“文化品牌”为载体,以中华文化为纽带,以贴近台湾同胞为着力点,以拓展多领域为努力方向,多层次、多形式努力推进对台出版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品牌效应凸显,两岸图书交易集散地和图书交流重要基地作用突出。厦门以拓展对台图书市场为突破口,有效建立了对台图书信息、采购、物流、交流平台、销售网络和渠道,不断扩大大陆图书在台湾的覆盖面。报刊对台宣传交流独具特色。与台湾产业对接位居全国前列。近4年来,厦门日常出口台湾的大陆图书累计达2亿元人民币码洋,年增长超过20%,持续多年占大陆图书入台总量的1/3强,形成了在全国独具特色的对台宣传体系和报刊落地台湾方式,得到中宣部、国台办、总署多次肯定。

619在第三届文博会期间,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代表总署向厦门市进行了授牌。新闻出版总署的授牌,是对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福建省《实施意见》、推进海峡两岸新闻出版先行先试工作的肯定。通过在厦建立海峡两岸新闻出版交流合作基地,将体现进一步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凸显厦门市对台“试验区”、“窗口”、“前沿”的三大特色,发挥厦门对台优势和工作基地;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提升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与合作的范围、层次和规模;进一步发挥促进和平统一作用,促进海峡两岸出版界的密切联系、互动联系、互利共赢,

         (厦门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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